2018安全評價報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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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報告編號No: RX18-WP-06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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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名稱 |
太湖縣彌陀加油站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安全評價報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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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簡介 |
評價對象:太湖縣彌陀加油站的安全條件和安全經(jīng)營條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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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類型:安全驗收評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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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內(nèi)容: 太湖縣彌陀加油站位于太湖縣彌陀鎮(zhèn)彌陀村211省道,法定代表人朱輝。因前期土地手續(xù)未落實,一直未辦理經(jīng)營許可手續(xù)。彌陀加油站新建占地面積100.6m2的油罐區(qū)1座,占地面積400㎡罩棚一座,占地面積102㎡站房一座,占地面積72㎡輔助用房一座(2F)。 2015年6月11日,安慶市安全生產(chǎn)監(jiān)督管理局下發(fā)了文件《關于危險化學品經(jīng)營許可有關事宜的通知》(慶安監(jiān)化[2015]125號),規(guī)定“危險化學品經(jīng)營帶有儲存設施的建設項目(含成品油加油站)安全審查簡化程序,按照省安全監(jiān)管局《關于貫徹實施<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(jiān)督管理辦法>的意見》(皖安監(jiān)三[2012]34號)執(zhí)行”,加油站建設項目需進行安全設施“三同時”的審查。 因此,2017年8月,該加油站委托安徽瑞祥安全評價有限公司編制了《安全技術意見書》,委托安徽華東化工醫(yī)藥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編制了《安全設施設計說明》;2017年9月8日,該站取得了由安慶市安全生產(chǎn)監(jiān)督管理局核發(fā)的《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意見書》(慶安監(jiān)危化項目安條審字[2017]43號)和《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備案告知書》《慶安監(jiān)?;椖堪苍O備字[2017]25號》。 2017年8月,該加油站開始施工建設,至2017年12月,該加油站整體建設完成。 2017年12月20日,彌陀加油站取得了由太湖縣公安消防大隊出具的《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》,消防驗收合格;加油站防雷防靜電設施于2017年12月7日經(jīng)安慶市宜通防雷新技術有限公司檢測合格,2017年12月8日取得由太湖縣氣象局核發(fā)的防雷裝置驗收合格證。 2017年12月,該站編制了《太湖縣彌陀加油站建設項目試生產(chǎn)(使用)方案》,并通過了專家審查,在試生產(chǎn)期間,各設備運行正常,無異常現(xiàn)象,滿足油品經(jīng)營的需要,且試生產(chǎn)過程中未發(fā)生任何安全事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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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組 |
項目組長 |
羅安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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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人員 及任務 |
祁冬東(收集資料、現(xiàn)場勘查、整改復查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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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祥兵(現(xiàn)場勘查、危險有害因素辨識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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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告編制人 |
王雪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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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告審核人 |
余志德(安全評價師、注冊安全工程師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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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術負責人 |
孫紅敏(安全評價師、注冊安全工程師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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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程控制負責人 |
趙明(安全評價師、注冊安全工程師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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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告提交時間 |
2018年6月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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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(xiàn)場照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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